致全体学生(家长)的一封信(高中)
尊敬的家长、亲爱的同学:
你们好!为落实国家教育惠民政策,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,下面向你们介绍一下高中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。
一、高中免学费
(一)资助对象:具有正式注册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(包括脱贫不稳定户)、农村低保、农村特困以及残疾学生。
(二)资助标准:以物价部门审批收费标准为准。我市重点高中900元/学期;一般高中630元/学期。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高中,按同类型公办高中学费标准进行免除。
二、高中国家助学金
(一)资助对象: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(二)资助标准: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年1500元、2000元、3000元三档标准,分学期发放。
(三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条件:①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(包括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);②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(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)学生;③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;④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;⑤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;⑥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;⑦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三、黄石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救助
1.救助范围:具有我市户籍,在高中学校就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:①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;②特困供养学生;③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重大变故,导致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、生活基本支出,且被民政部门纳入本年度临时救助对象的贫困家庭(有家庭成员是临时救助对象)学生。以上学生对应简称为1、2、3类特困学生(下同)。
2.救助标准
①第1类特困学生继续享受民政部门兜底保障救助政策不变,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落实。
社会散居孤儿救助标准,黄石城区和大冶市为1400元/月;阳新县为1260元/月。集中养育孤儿救助标准,黄石城区和大冶市为2240元/月;阳新县为2016元/月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标准参照孤儿政策执行。
②第2类特困学生继续享受民政部门兜底保障救助政策不变,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落实。
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,黄石城区和大冶市为1400元/月;阳新县为1260元/月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,黄石城区和大冶市为1120元/月;阳新县为850元/月。
③第3类特困学生救助标准为黄石城区和大冶市为6720元/学期•生,阳新县为5100元/学期•生,分学期发放。
④在我市就读高中的 1-3类特困学生,在开学时一次性免收学费。
请及时关注,不要错过申请时间,秋季开学后即可向学校提出申请,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如果你们有什么疑问,可以向老师、学校或县(市、区)教育部门咨询,也可以登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各项资助政策,还可以搜索“中国学生资助”微信公众号,查询相关信息。
同时,我们还想提醒你们,开学期间,以发放各类助学金为名义的电信诈骗时有发生,希望你们能提高防范意识,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,不要上当受骗。
最后,祝您生活愉快!
黄石市特殊教育学校
2022年9月13日